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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2020-10-26 10:29:03     来源:京佳教育

  为满足我局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符合岗位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待。其中2018、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1月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1月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9.应届生报考岗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0年10月22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规划展览馆、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hzrzy.tj.gov.cn

  天津市规划展览馆:http://www.tpeh.net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日9:00至11月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报名费每科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11月10日9:00至16: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各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2020年11 月22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11月19日9:00开始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0年12月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资格证书等原件、报名表及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认为递补人选,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12月2日至12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报名费、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下载准考证时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月17: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1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标准、项目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或因应聘者体检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额时,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hzrzy.tj.gov.cn/)、天津市规划展览馆(http://www.tpeh.net/)、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一次,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九、特别提醒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上述招聘工作安排需要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址发布招聘信息,并通过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请密切关注!

  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中心 87924900

  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8012348

  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83127322

  天津市规划展览馆 24455923

  咨询时间:10月22日—11月10日 9:00至17:00。

  监督电话:022-23145251

  技术支持电话:022-28013603

  附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2日

文章关键词: 天津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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